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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多措并举构建多样化协作配合机制 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来源:产品展示    发布时间:2024-01-31 18:44:43

  济南市历下区不断深入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跨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内综合执法+‘1+5+N’街道派驻执法”模式深层次地融合,变“分散执法”为“集中执法”,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通过建立各种协调配合机制、多部门强力推动、区街上下联动,执法效能不断的提高,改革的“乘法效应”逐步呈现。

  一是握指成拳,在部门内部搭建“1+1+7”协作配合机制。围绕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门协作不畅、举报投诉推诿扯皮等具体问题,历下区制定了《关于建立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建议》,搭建了“1+1+7”的协作配合框架,即制定1部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意见,明确1项职责边界界定原则,建立举报投诉信访受理、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执法协作制度等7项协作配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不得以行政处罚权划转为由放弃监管责任,并要积极努力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所涉的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工作。同时,创新施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让执法工作多些“温情”,少些“强制”。

  二是重心下移,在街道实行“1+5+N”派驻执法模式。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综合执法平台,以执法力量下沉为依托,实行“1+5+N”综合执法模式,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区综合执法中队、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区直部门派驻执法机构接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街道管理为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派驻街道执法力量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执法力量间共享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范围内的举报、处置反馈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和执法流程。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多措并举完善运行体制,优化运行流程,极大地提升了街道行政管理效能。

  三是流程再造,明晰审批监管执法部门职责边界。印发《关于编制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政府机构范围内实施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对职责边界清单,逐条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梳理第一批部门职责边界事项38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梳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32项,形成《历下区区级政府部门审管职责边界清单》,使审批和监管部门职责更加清晰和明确。

  四是会商研判,多渠道破解执法疑难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调取12345热线平台、政务服务平台、“街呼区应”平台等有关数据,全面梳理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同时区委编办联合有关部门,结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部门权责清单、“三定”规定等,精准界定部门职责,对能够直接明确部门职责的,直接写明解决意见,对于职责界定不清、职责交叉、无主事项、新兴业态等难以确定职能部门的工作,建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考核评判机制”,成立由纪委监委、政府办、编办、司法局、12345热线运行中心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考核评判工作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讨确定职责单位和办理流程,形成“会商研判事项清单”,确保同类问题以后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执法效能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