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娘嘞,药给俺抢没了。”10月31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一药材种植农妇坐在地上如此哭诉。 随后,这段哭诉视频和画面中诸多“哄抢”药材的人一同成为热搜一条。种植户亲属随后发声:雇了20多人看守,仍拦不住,损失近20万元。 11月1日,淮阳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当时种植户邱某某对种植的白术作第二遍收割,进行到三分之二时,机械出现故障。附近村民误认为种植户第二遍已收割完毕,遂进地捡拾药材(药材二次收割完成后,种植户允许村民到田地内捡拾遗留药材已是多年来的习惯),种植户劝阻无果后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劝导群众离开。 上述“哄抢”药材风波未过,又有报道称许昌一承包种植户在收获红薯时被附近老人挖走,种植户称“每年如此,没办法”。一个月前,同在周口的一种植大户反映自己玉米遭数百名村民“哄抢”,后当地回应实为收割后的捡拾。再往前,据燕赵晚报,2021年12月24日,河北廊坊市一承包种植户的30亩棉花被当地村民盗拾,造成损失约9万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事件中,遭到“哄抢”或捡拾失序的多为承包种植大户。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德福告诉南风窗,“这样的一种情况并不少见,不是河南特例。抢的偷的,我们调研遇到很多次。” 王德福有十余年的乡村调研经历,其表示,从他们的调研经验和研究来看,这类现象在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后较为普遍。 通过调研,王德福为对此类现象提供了一种解释:土地规模化种植带来的变化以及承包户和当地村民间复杂的关系,导致“哄抢”、失序集体捡拾等行为时而发生。 “秋后弯弯腰,胜过春天走一遭。”这句俗语形容的就是秋收后农民去地里捡拾庄稼的情景,时称为拾秋。 王德福告诉南风窗,“拾荒权”(拾秋)曾经都会存在于世界许多地方,属于乡土社会道义经济的一部分。拾荒权的实现,有赖于拾荒者与所有者对非正式规则的默契,即拾荒者应在所有者收获完成后才有权进入,所有者自愿放弃对残留的占有。 “从我所在的华北地区经验来看,过去,拾荒者主要是家境困难者、老人、妇女和儿童。在社会舆论中,拾荒一直兼具‘有点丢面子’和‘勤劳节俭’的双重评价。所以,一般青壮年劳动力不会参与,以老年人为主。”王德福说道。 但拾荒行为从来不仅仅有乡土社会温情脉脉和勤劳节俭的一面。王德福表示,有的拾荒者会故意“擦边”“越界”,或偷或抢,都是存在的。过火的行为,常导致村民间的冲突。 但进入新世纪后,农民普遍外出务工,农业收入重要性相对下降,拾秋行为慢慢地减少。之后,在一些农村土地开始大规模流转后,拾荒行为又略有增加,且出现少数失序苗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农村社会变迁的博士褚庆宜告诉南风窗,根据他们多地的调研经验,这类“哄抢”行为的出现与当前各地快速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进程高度相关。 一直以来农村就存在秋收后捡拾的习惯,很多老人(主要的捡拾人员)因为年轻时经历过饥荒,所以对粮食格外珍惜。大规模土地流转后,种地承包户经营模式不像小农户一般精耕细作,大型机械化的收割会造成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作物残留。 此时,如果再雇人去捡拾残留物,很可能收获覆盖不了人力成本,就会放开给当地村民捡拾。所以,村民形成了共识——种地大户的田里总有东西可捡。 另外,土地大规模流转后,农村出现了很多“闲人”。而很多农业地区附近,并没有适合吸纳就业的产业,种植的机械化也使得种植大户基本不会从当地雇佣劳动力。此时,多出来的“闲人”加之旧有的捡拾习惯,就使得村里很多低龄老人没事干,养成了成群去围观和等候大户收割的习惯。 同时,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仍有不足,对于农民而言,从地里捡拾或跟风哄抢来的作物也算作收入,好于没有。 再者,大户种植和收割的节奏总体上慢于散户。收获季节,等散户收割完后无事可干时,大户才开始收割,这会使得这些散户也加入捡拾行列。 这些因素客观上提供了在土地大规模流转地区,集体捡拾或偶尔的“哄抢”得以存在的土壤。 同时,土地流转时不恰当的方式或外来资本下乡,使得承包大户和村民间的关系变得复杂。 王德福告诉南风窗,正常的农户之间私下流转,规模有限,且地块分散,影响甚微。但有一类流转,或是外来承包大户,或是有一定势力和活动能力的本地强势群体,他们往往借助基层政府或村干部力量,承包规模比较大,且集中连片。 王德福说,尤其在华北地区,这些“矗立”在小农户小田块中的承包大户,成了乡村社会的“显眼包”,也成了拾荒群体的重点针对对象,频频被“哄抢”。 有的承包大户的承包经营可能造成普通农户的“相对剥夺感”。比如以相对低廉的承包价承包土地后种植高的附加价值经济作物,流出土地的农户会觉得“吃亏了”;比如承包经营过程中存在“强迫”“欺瞒”等不当策略,或者获得了明显不合理的政府补贴,拿了不该拿的好处。 有的承包大户没有处理好与周围农户的关系,或者是外来者“水土不服”,或者是本地人“霸道惯了”,可能会激发农民的报复情绪。 也有有几率存在承包大户放任当地人抢采抢收的先例,这在种植经济作物尤其有几率发生。比如当年种植的作物价格大跌,采收成本高于收益,大户放弃采收,索性放任农民自由采收。一旦有了这样的先例,或者几次先例,就可能给当地农民造成一些“误会”,发生“误判”。 此外,社会科学领域现有的研究也表明,土地大规模流转后,承包经营户尤其是外地承包户在当地易发生作物被村民盗收的事件。 2022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农村社会研究室副研究员徐宗阳,在《社会学研究》发表的论文《农民行动的观念基础*——以一个公司型农场的作物失窃事件为例》分析了他们在多地遇到的此类现象发生的原因。 当时,在某地大量承包土地种植玉米的农场,频频遭到周边村民盗抢,而且越管越糟。徐宗阳通过4个月的实地调查发现,当地村民对偷盗农场玉米并无愧疚之感,反而在内部以谁“拿”的多为荣。 一是,在土地流转时,当地政府帮助承包户做群众工作,签署土地流转合同。大规模的土地被“收走”和政府的介入,使村民觉得土地承包方是“公家”而非私人。在他们的认知中,“公家”的东西是可以随意“拿”的,不算“偷盗”,故没有愧疚感。 其次,因为承包土地者不是当地人,导致村民某一些程度上进入了匿名的陌生人社会。村民和农场没有交情,将其视为外人,偷拿东西也不会不好意思。而且,即使农场发现有人偷盗,也很难对偷窃做定位,不知道那人是谁。 更重要的是,这种对“公家”和外人的盗抢行为,在村庄舆论体系非但没被制约,反而得到了支持和激励,谁“拿”的越多,谁就在村里越有名声。 最后,农场为减少损失,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措施,如挖路、巡逻、安插眼线、殴打村民等。这非但没有减少盗抢行为,反而加剧了农场与村民的矛盾,村民将对方视为“坏人”,越发去盗抢玉米。 王德福表示,尽管这种针对承包大户的“暗中偷盗”、“蜂拥哄抢”并不鲜见,其原因可能是上述因素之一或若干组合。但无论如何,都不能简单化到“地域黑”,认为河南人就是如此。 如果在某些地区这类现象比较多,应主要从当地土地流转情况及由此形成的承包大户与普通农户的关系去分析,而不是简单归结为地域性格。 褚庆宜也告诉南风窗,抛除集中报道带来的错觉和有些视频和评论蹭流量,把正常的捡拾也一同污名化对待的情况。从客观层面来讲,河南因为人口众多,人地关系紧张,捡拾行为可能会比另外的地方更为常见。 此外,相比另外的地方,河南的大规模土地流转也稍显滞后。褚庆宜说,从他们在河南的调研情况去看,当地的土地大规模流转普遍从2014年左右变多,一直到近几年不断增加。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在2022年10月发布的信息,2021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799.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4.4%,比2012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 面对近期出现的“哄抢”事件,舆论普遍对农民行为持批评态度,并建议对涉事农民严厉处罚,破除“法不责众”的恶性循环。 但褚庆宜认为,“严刑峻法”可能不是解决此类事情的最好方式。一般参与这种捡拾或哄抢的人员众多,需要耗费很多的执法资源。同时,这些群体行为具体到个人身上,违法的程度并非很高。比如以盗窃罪处理,很多可能都达不到立案标准。 而且,褚庆宜说,客观来讲,农民哄抢的现象并非很多。“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大户都有怕被村民哄抢的顾虑,但实际中发生的并不多。” 褚庆宜解释,十余年前,土地大规模流转开始推进的时候,一些外地资本进入乡村,确实出现过此类所谓“哄抢”和集体捡拾现象。但随着外地资本无法在乡村扎根,近几年都是本地大户承包大规模土地,村民哄抢类的现象,减少很多。 所以更好的方式,还是以一种社会性的力量去改善。褚庆宜说,比如”种地大户需要找一些能够镇得住场面的人,像村里有名望村民或村干部”,做好捡拾的约定,何时可以捡,何时不可以。 “这些人参与的话,比警察参与产生的效果更明显。因为农户更认可的是这种情理的逻辑,而非规则的逻辑。”褚庆宜说。 |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