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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BR0.05型板式换热器    发布时间:2024-03-02 23:17:28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08)

  同意公司2022年度安排技改技措项目投资58642.20万元,设备更新投资5437万元,投资总额为64079.20万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9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10)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1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金堆城钼矿总体采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金堆城钼矿总体采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做调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根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12)

  公司依据真实的情况核销部分债权类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债权类资产。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东沟钼矿采矿场东帮渡河剥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

  同意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东沟钼矿采矿场东帮渡河剥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渭南金城工业园建设职工倒班宿舍项目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3)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48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84万元后,2021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564万元,加上此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171万元,总计可用于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73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按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32,266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9,469万元待以后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按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266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9,469万元待以后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可用于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735万元,结合公司目前运营及财务情况,本次利润分配能够使投资者更好的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真实的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赞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2022年4月25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田高良、杨嵘、杨为乔、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2021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8693.6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0958.26万元,具体如下:

  上表所列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的计划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计划较实际减少的的根本原因:一是未发生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贸易业务;二是减少采购控制股权的人金钼集团的商品;三是减少与陕西金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施工项目。

  另外,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批准,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2021年度属于此情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2022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4885.68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计划较上年计划减少的的根本原因:一是取消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贸易业务,二是减少采购控制股权的人金钼集团的商品。

  经营范围:矿产品(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除外)的加工、科研与销售;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项目投资(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承包;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土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设施承装、维修与实验;通信设施的技术服务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西段67号金城大厦二楼西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工程、房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矿山运输(仅限矿内运输);装卸倒运;道路养护(仅限于矿内道路);吊装;建材销售;租赁业务(工程机械设备、工程项目施工设施器具、房屋);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修理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安防工程,停车场管理服务,供水、供暖服务,综合商店,浴池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岩土工程;测绘、钻井施工、桩基检测;房屋租赁;土地规划;工程设计;特定种类设备设计;规范编制;工程咨询;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土工及建材试验、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监理;城乡规划编制;环境评价;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探讨研究;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劳动安全评价;工业工程、矿山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承包;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加固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服务;机电设施、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矿石化验、化验技术服务、选冶试验咨询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制造销售(除专营);钨、钼、钽、铌等难熔金属材料加工、钛、钛阳极、钛板式换热器、钛阴极辊等钛材的深度加工、制造、稀土金属冶炼、中间合金产品及各种金属复合材料的销售(凭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别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及其加工;开展煤炭经营的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测考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公司与金钼集团发生的经常性、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与另外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行情报价结算,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企业来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相关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为95万元,与2021年度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企业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企业来提供相关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有着非常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可以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续聘大信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5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533万元。

  经2013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参与安徽金沙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钼业”)部分股权转让挂牌招标,并于2013年1月28日与安徽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安徽金钼地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协议》,取得金沙钼业10%的股权。目前项目仍处于筹建阶段,未来获利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经最大限度地考虑会计处理的谨慎性,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沙钼业账面原值84,83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608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502号),测算公司持有的10%股权可回收价值为77,214万元,2021年需计提减值准备3,017万元。

  为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公司投资1.53亿元建设30万吨/年氧化球团项目,对硫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酸渣做深加工,2016年12月转入固定资产。因近年来国家环保政策和公司冶炼烟气治理工艺的发展变化,当前该项目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安全环保规定要求,且设备类资产技术性能严重劣化,环保类设备达不到现行环保标准或已为淘汰设备,钢结构类建筑、设施普遍锈蚀严重,存在高空坠物等安全风险,致使该项目目前处于停止运行状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原值为15,354万元,已计提折旧3,194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7,155万元,净额5,005万元。2021年拟对该项目的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73万元。

  为保证焙烧钼精矿提升产能所产生的低浓度二氧化硫尾气排放达标,公司投资2.36亿元建设了20万吨/年硫酸产能项目,2017年10月转入固定资产。目前该项目设备设施腐蚀破损严重,存在比较大安全风险隐患。2021年,公司计划在该项目现址上建设钼焙烧低浓度烟气制酸升级改造项目,需拆除相关设备和构筑物,以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原值23,564万元,已计提折旧17,877万元,净值5,687万元。2021年拟对该项目的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55万元。

  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尾矿干堆项目于2012年开始建设,2014年4月尾矿干堆脱水车间开始试运行,该项目是在泉水沟尾矿库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建设的,截至2015年3月累计处理尾矿22万吨,有效缓解了寺沟尾矿库的运行压力,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15年3月泉水沟尾矿库建成运行,2018年北沟尾矿库也投入运行,考虑到运行成本情况,2018年3月27日金钼汝阳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尾矿干堆项目停止运行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原值10,114万元,已计提折旧2,723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981万元,净额3,410万元。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2021年拟对该项目的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88万元。

  本年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总利润9,533万元。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根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除《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外,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5月17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